Q:請問職務再設計可以改善的項目包含哪些?

A:

(一) 改善工作設備或機具:為提高個案工作效能,增進其生產力,所進行工作設備或機具之改善。
(二) 提供就業輔具:為排除個案工作障礙,增加、維持或改善個案就業能力之輔助器具。
(三) 改善工作條件:
1、 為改善個案工作狀況,提供必要之工作協助,如職場適應輔導、彈性工作安排等。
2、 為身心障礙者就業提供所需手語翻譯、聽打服務、視力協助或其他與工作職務相關之職場人力協助。
(四) 調整工作方法:透過評量分析及訓練,按個案特性,分派適當工作,如工作重組、調派其他員工共同合作、簡化工作流程、調整工作場所等。
(五) 改善職場工作環境:為穩定個案就業,所進行與工作場所環境有關之改善。
(六) 為協助身心障礙者就業有關之評量、訓練所需之職務再設計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