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申請階段
1.原因應貿易自由化調整支援方案指定產業所屬事業單位為其勞工提出申請。
申請時須檢附申請文件:
一、申請書
二、國民身分證影本或有效期間居留證影本
三、雇主依法設立登記或立案之證明文件。
四、所提個案身之勞工保險或就業保險投保證明文件或僱用證明文件。但已領取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勞工保險老年給付、軍人退休俸或公營事業退休金者,再受僱於勞工保險之投保單位,應檢附職業災害保險之投保證明文件影本。
五、其他經本部、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及地方政府規定之文件。
2.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受理後,資格審查。
3.若不符合者提供相關資訊或資源,符合者安排訪視時間
貳、評估階段
4.輔導委員或專案單位實際進場評估
5.完成評估及建議表及改善方案經費估算表
6.評估建議經費送審
參、審查階段
7.進行審查
8.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將核定結果以函復申請單位(個人),並副知審查委員、轉介單位及列席單位等
9.申請者不申覆
肆、執行或核銷階段
10.依核定結果執行改善方案,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專案單位或專業委員協助申請單位進行改善,必要時應協助輔具檢測、調整等相關事宜
11.完成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核銷
12.檢核是否通過,不通過回到依核定結果執行改善方案。
13.結案
伍、結案追蹤階段
14.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或專案單位應於核銷日之次日起1個月內完成滿意度調查,以瞭解相關服務的滿意程度。
15.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應於核銷日之次日起第3個月內進行且完成追蹤。必要時應提供專業諮詢服務、輔具調整訓練及回收輔具服務等。
16.計畫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