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請問職務再設計申請流程為何?

A:

1.受理申請:符合申請資格的人員或單位,可透過線上申請或填寫申請表並檢附應備文件,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或地方政府申請職務再設計服務提出申請。
2.職場訪視:受理單位初審資格無誤後,即安排適當之職務再設計輔導委員至申請人/單位實地訪視評估,瞭解個案工作現況,並針對目前遭遇之困擾及問題等,提出改善建議。
3.審查核定:改善金額為一萬元以下者,得不召開審查會議,逕行審查核定。逾一萬元者,應召開審查會議進行審查召開審查會議,依申請案之需要性、必要性、可行性、預算之合理性與解決個案職場上問題及困難之程度等進行評估,並決定補助項目及金額。申請案經審查核定後,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或地方政府將審查結果及改善建議函復申請者。
4.驗收及撥款:申請者應於所提補助項目執行完畢三十日內,檢具相關文件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或地方政府申請補助撥款並辦理核銷